继2012年证监会对LED电源概念股珈伟股份通报惩罚后,证监会开出了2013年“第一罚”,对南大光电、其保荐人太平洋证券及保荐代表人采取了惩罚措施。
证监会对IPO的监管越来越严格,从去年9月26日被罚的LED电源珈伟股份、10月份的百隆东方,到如今的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,短短三个多月就处罚了四家业绩变脸公司,四家保荐机构和八位保代。
前面提及的四家被处罚的上市公司,除了被罚日期相近外,被罚原因也相同,都是因为没有在公布业绩骤降之前做好信息披露,有“瞒报”之嫌。
证监会认为,科恒股份和南大光电在中报业绩下降幅度较大的情况下,在会后重大事项承诺函中均未如实说明,亦未在招股过程中及时地作相应的补充披露。而这些被惩罚的4大保荐机构中,除太平洋证券外,其他三大家中信证券、国信证券、国泰君安都是国内的大型券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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